青岛储户1000万存款不翼而飞 中国银行山东省郓城支行被诉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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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宏网山东3月9日电(记者 王博)3月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中国银行山东省郓城支行被一名储户诉上法庭,该储户要求中国银行赔偿其存款本金损失767.5万元和利息损失。该行上诉辩称“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郓城县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法院审查认为,本案属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且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储户选择其所在地青岛市市北区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判决驳回中国银行郓城支行上诉。
蹊跷的是,青岛储户为何千里迢迢赴郓城县存款?又因何导致存款本金损失高达700多万元?中国银行郓城支行对上述储户存款损失应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目前已公开的多张案卷披露,这是一场高息借款人联合济南和青岛的多名资金掮客以及中国银行郓城支行柜员围猎“银主”的“非阳光存款”骗局。
“存单在银行正规窗口办理”
“2013年6月间,济南的资金掮客翟淑燕让我给拉一年定期存款,一年内不支取,用款人可用这笔存款在银行抵押贷款,银行除支付正常利息外,用款人再按20%付给贴息,我本人可从中扣留一部分贴息。我将以上情况告诉曹成田(化名),但给他说的是给17%的贴息,他有资金且同意到银行存款。”青岛的资金掮客赵某证实,“过了一个月左右,翟淑燕说郓城县有个老板有工业园、有房地产,是温州商会的主席,先给银行拉定期存款,然后他就可以在银行办理贷款,并再三强调存单在银行正规窗口办理,只要一年不取就行,和贷款没有任何关系。存单到期后按存单取回存款本息,另外这个拉存款的老板还按20%付给贴息,办理存款后立即支付。曹成田同意到郓城县存款1000万元。”
案卷披露,上述“郓城老板”就是章益璋,1970年10月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案发前担任山东温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住山东省巨野县。经法院审理查明,因在巨野县经营期间产生巨额债务,为筹集资金,章益璋通过济南资金掮客徐某、翟淑燕介绍,欲通过“非阳光存款”方式骗取资金。2013年6月,翟淑燕告知青岛资金掮客赵某,用款人为银行拉一年定期存款不提前支取,就可在银行贷款,银行支付存款利息,用款人再按20%左右给付贴息,中间介绍人将贴息付给存款人后可自行留取部分介绍费,让赵某介绍存款人。
“章益璋来济南找我,让我给他筹集资金,我们谈论过以‘非阳光存款’的方式筹钱,我把济南资金掮客翟淑燕的电话号码给了他。”资金掮客徐某称,“‘非阳光存款’就是用款方提供20%左右的贴息,然后找一个‘银主’也就是存款人,中间人给存款人说把钱存到银行。用款人事先与银行柜员商定好,把事先变造好存款人姓名的存单交给柜员,当存款人到柜台存款时,柜员把钱转到用款人的账户,再把事先变造的存单交给存款人,使存款人误认为把钱存到银行。一般一年期限,到期后由用款人把钱还给存款人。”
“赵某知道我有资金,2013年6月份赵某问我是否愿意把资金存到银行,一年定期的存单,银行正常支付利息,另外拉存款的人再贴补一部分利息,我感到比其他理财合算,就给赵某说要把钱存到国有银行,必须保证资金的安全。”据受害人“银主”曹成田陈述,“一个多月后,赵某又说郓城县有拉存款的让把钱直接存到中国银行,存一年定期存单,还说拉存款的在当地是一个开发房地产的老板需要贷款,银行让他拉存款,给的利息就是银行利息加上拉存款人给17%的贴息,银行利息到期后银行支付,拉存款人给的贴息在存完款后立即支付。”
“银主”本金损失767.5万元
2013年11月12日,翟淑燕、赵某、曹成田等人抵达郓城县。当天晚上,赵某、翟淑燕与章益璋三人商谈贴息,确定由章益璋按存款金额的24%支付贴息,其中,翟淑燕得1%,赵某和“银主”曹成田共得23%,存款后立即支付贴息,上述贴息对曹成田进行了隐瞒。
“第二天中午1时许,赵某接我去银行存款,车上有翟淑燕和一南方口音的开发商(章益璋)。到了中国银行郓城支行营业部以后,章益璋给我指定了一个柜台办理,柜员是一中年男子(孟某),我在柜台前办理手续,章益璋就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站着。”曹成田陈述,“我将本人在青岛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了孟某,向他说要办理1000万元定期一年的存单。孟某操作完以后给我一张存单,我看着存单上的存款金额、日期、姓名都对就拿着存单离开柜台,章益璋也跟着出来了。赵某和翟淑燕也都看过存单认为没问题,之后章益璋带着我们到了建行,按我提供的账户支付我170万元的贴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1日,章益璋在中国银行郓城支行办理了户名为章益璋、金额为1000元的一年期定期存单,以预先获知的曹成田存款信息,将上述1000元一年期存单变造为户名为曹成田、金额为1000万元、存款日期为2013年11月13日的一年期定期存单。同月13日,章益璋带领曹成田到中国银行郓城支行办理业务,该行柜员孟某在存入账号、金额栏内填写了章益璋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后,通过操作将曹成田的1000万元转账到章益璋账户,将变造的1000万元存单交给了曹成田。
“几个月后,曹成田想把钱取出来,我就找章益璋,章益璋说与银行协调后可以取钱,但一直没有兑现。后来曹成田知道1000万元的存单出了问题,说要报案时,章益璋不让报案,也不愿意牵扯银行的工作人员。”赵某证实,“曹成田到法院起诉中国银行时,我才知道他的存款被转给了章益璋。我感觉曹成田损失太大,就把章益璋给我的好处费62.5万元退给了曹成田。”
2016年3月23日,章益璋在济南遥墙机场被抓获归案。2018年8月,法院判决章益璋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曹成田只在“中国银行个人业务交易单”客户证件栏处填写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签名,而存入账号、金额等栏目均为中国银行郓城支行柜员孟某手写的章益璋的账号、身份证号码、金额等内容,该项填写系孟某在银行柜台窗口内完成。
“因内部工作人员原因导致储户受损,中国银行郓城支行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该行赔偿我存款本金损失767.5万元和利息损失。”曹成田表示。关于本案后续进展情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