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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股份“回扣门”攻防升级:官方说明曝光,董秘办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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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百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02,下称“百合股份”)的“回扣门”事件,在经历了近一个月的发酵后,7月25日进入了白热化的攻防阶段。

事件的举报方——山东海莱云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莱云视”)在济南市鑫盛大厦召开媒体说明会,首次将一份百合股份此前向其发送的官方书面《说明》公之于众,并针对该《说明》的内容,进行了公开反驳。

面对海莱云视的公开“叫阵”,一直保持沉默的百合股份将作何回应?7月28日下午,新黄河记者终于拨通了百合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的电话。

  导火索:一场“罗生门”式的原料纠纷

风波的源头,始于一场看似普通的商业纠纷。

据海莱云视方知情人士此前向新黄河记者的还原,双方于2020年12月签订代工合同,但在2021年3月底合作停止后,百合股份于2024年突然以“为合同准备的原料已过期报废”为由,将海莱云视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损失。

海莱云视方面认为,百合股份作为一家为数千种产品代工的企业,难以证明这批原料是专门为其准备的。这场围绕报废原料的“罗生门”,让双方对簿公堂。官司在历经多次庭审后,目前已进入二审上诉阶段。

正是为了在法庭上证明双方合作的情况,百合股份自行提交了大量内部文件作为证据。然而,他们未曾料到,其中一份文件,竟成了引爆舆论的导火索。

这份被海莱云视律师于今年6月在法院卷宗中意外发现的,正是百合股份内部一份编号为BH-2020-0109的《合同评审表》。

在一项关于“直播带货渠道”的燕麦麸代餐产品合作中,该表格“销售激励政策”一栏白纸黑字地写道:“每盒供货价格遵是10.8元,给采购经理刘某某每盒0.6元的返利”,并附带了期望——“会逐渐把有销售量的产品转移到我们公司生产”。

该评审表不仅将返利对象指名道姓,更将“年任务”定为惊人的“600万元”,照此计算,这笔“返利”总额或高达数十万元。

更关键的是,这份充满争议的评审表,在审批流程中获得了包括百合股份副总经理王某、审计负责人张某、公司股东岳某在内的多位高管的签字“同意”,其最后流程状态显示为“已打印并盖章”。

攻防焦点:一份书面《说明》引发的逻辑拷问

面对这份白纸黑字的证据,百合股份在报道刊发后,通过律师函指责海莱云视“恶意截取”“断章取义”。

为了回应这一指控,海莱云视在7月25日的媒体说明会上,选择将百合股份于6月25日发给他们的官方《说明》全文公开,并认为这份《说明》本身就充满了“难以自洽的逻辑”。

在这份官方《说明》中,百合股份对“返利”一事给出了官方定性。该公司称,这仅仅是其“业务员单方以个人名义向公司领导提报的‘拓展市场开发、巩固与客户关系’之想法”,并进一步强调,该想法“逐级提报各级内审后最终我司没有通过”。而支撑其“未通过”结论的核心理由,便是“返利”条款并未出现在最终打印盖章的对公《合同》文本中。

但对于百合股份的这份书面解释,海莱云视方面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两点核心质疑。

首先是“返利”对象的指向问题。海莱云视反驳道,如果真如百合股份所言,该费用是为了“补偿”其内部业务人员的“开发费用”,那么在审批表中完全可以直接体现为对内部员工的奖励。为何要明确写入甲方采购经理“刘某某”的名字,并附带获取更多订单的期望?

其次,也是双方逻辑交锋的焦点,在于“未写入合同”是否等于“未批准”。海莱云视认为该理由站不住脚,因为《合同评审表》作为企业内部决策文件,必然包含如产品毛利率等商业机密,这些内容绝不可能写入对外的正式合同中。其负责人反问道:“如果‘未写入合同’就代表‘未批准’,那是否意味着评审表里核算的毛利率也因为没写进合同,就没有通过审批?”他们认为,既然多位高管完整签署了“同意”而未做任何批注,就意味着对评审表全部内容的整体批准。

董秘办称“不便置评”,等待法院判决

7月28日下午,新黄河记者终于拨通了百合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的电话。当记者询问,海莱云视公开的那份关于“返利”的《说明》是否由百合股份出具、内容是否属实时,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给出了首次直接回应,“这个事情正在二审过程当中,现在不太方便做回应。”

当记者追问,在对方已公开所有信息的情况下,这种“不回应”是否会使公司陷入被动时,该工作人员重申:“这个事情在比较关键的时候,我们董秘办这边没有办法做出这个回应,只能等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无论是公司哪个部门,现阶段都无法就此事进行回应。

此外,记者还致电该公司采购部,相关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随着百合股份的官方书面解释被公开并遭到反驳,皮球已被踢回了百合股份的脚下。在“等待判决”的官方说辞背后,如何对这份充满矛盾的《说明》本身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其无法回避的问题。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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