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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8人聚餐喝酒被举报 地点真是意想不到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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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月23日18时30分,阳信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有人在朋友圈中发布视频,有6-8名年轻人聚集在一宿舍内唱歌。

接警后阳信县公安局迅速处置,及时调査聚集情况。经査,当日13时至18时,在翟王镇翟王街刘某朋(35岁,阳信人)经营的公司内,刘某朋及其员工张某林、刘某杰、刘某文,朋友张某冰、王某杰、路某俊、张某明等8人在办公室聚餐喝酒后回到宿舍,刘某朋和张某明等6人(张某林、张某冰2人睡觉)唱歌,张某明、刘某杰现场拍摄手机视频,17时许张某明将拍摄的视频发至微信朋友圈。刘某朋等人因违反市领导小组第90号文件《滨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第七条之规定,在企业内聚集、搞集体活动且转发视频,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响。阳信县公安局当晚对刘某朋等8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张某明和刘某杰将微信视频删除。

警方提示: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希望广大企业及员工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守承诺,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阳信县公安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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