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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免去法院 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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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免去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

免去:

李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党希俊、丛宁、郭毅、张景凯、傅志强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向宁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蔺文武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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