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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拆迁户租住20年又遇拆 认定房归谁半年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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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眼下,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拆迁安置工作正在进行,辖区柳云小区居民程先生却因迟迟无法签订拆迁协议而焦急万分。原来,早在1994年左右,他从泉城广场附近,搬迁到了柳云小区,当时负责安置的单位是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房屋产权也归属对方。

眼下,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拆迁安置工作正在进行,辖区柳云小区居民程先生却因迟迟无法签订拆迁协议而焦急万分。原来,早在1994年左右,他从泉城广场附近,搬迁到了柳云小区,当时负责安置的单位是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房屋产权也归属对方。

2007年左右,开发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制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即如今的山东瑞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置业)。房屋产权归属了高新管委会。“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出具房屋相关情况证明,并确定我有无房改资格,以此为根据,才能选择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办法。”程先生称,为此事忙活半年多,一点进展都没有。

20多年前迁住柳云小区

程先生告诉记者,1994年左右,他从济南市历下区泉城广场附近,被拆迁安置到了天桥区柳云小区。“当时,我们一家人住在泉城广场附近的一个小院里,是自己建的私房,房子面积不大,约30余平米。”

程先生出示了当年房屋拆迁时的两份文件:一份是“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协议中写明“收回乙方(程先生母亲)的产权证件”;另一份是“拆迁安置协议”,约定程先生迁入柳云小区的安置房。两份文件所盖公章均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办。

1994年下半年,程先生入住柳云小区,并随后取得了公租房资格证件。此后,他按时向开发总公司交纳房屋租赁费。2000年左右,程先生获得了房改资格,交纳相应钱款,就可将公租房买下,获得房产证。“我当时在外地,错失了这次机会。”程先生回想起来,十分懊悔。

如今柳云小区又要拆迁

“既然没有买下房子,那就一直租住着呗。”到了2007年左右,程先生发现,收房租的不再是开发总公司,而是成了瑞祥置业。

2015年,因为北湖片区建设需要,柳云小区面临拆迁,附近邻居相继签订了拆迁协议,程先生却遇到了难题。“我住的公租房产权属高新区管委会,天桥相关部门需要取得对方的授权,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才能依法拆迁。”

现住房产权属高新管委会

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不仅程先生,柳云小区还有数十户居民存在类似情况,都需要高新区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该工作人员称,高新区相关部门首先要对程先生当时位于泉城广场附近的房屋进行认定,“是属于公房还是私房,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其次,高新区相关部门还要确定程先生是否具有房改资格,这关系到拆迁补偿协议。

如果程先生被认定有房改资格,可根据相关政策,向高新相关部门交纳相应钱款后,获取房屋产权。这样,他就可以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安置房,并获取个人房产证。

如果没有房改资格,程先生获取安置房后,房屋产权仍属高新区管委会,他可以继续租赁,并像以前那样,向对方按时交纳房租。

随后,记者还联系到了负责协调处理此事的瑞祥置业相关工作人员,她介绍,2007年左右,开发总公司整体改制为瑞祥置业,其中,国有资产部分,包括程先生所居住的房屋产权等,早已上交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签订的代管协议,瑞祥置业只是负责代收公租房租赁费用。“由于时间太长,加之公司多次搬迁缘故,造成当初的一些原始资料丢失,需要进行核实。”

目前还未形成解决办法

她还介绍,此事涉及到柳云小区20多户居民,前段时间刚与高新区财政等多部门开过相关会议,但未形成具体解决办法。13日下午还要开会,具体讨论如何解决此事。

根据瑞祥置业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接通了高新区财政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此事。随后,记者又多次试图联系高新区房管局,但均未果。

记者获取了此前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此事的回复,文中称,开发总公司在1992年泉城广场拆迁安置时产生此事,开发总公司已改制为瑞祥置业,此事还应由对方负责解决。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还建议称,应查找到当初拆迁的相关资料,确定拆迁主体后,才能解决此事。而瑞祥置业则认为,房屋产权归高新管委会,仅是为其代管房屋。

“都半年多了,事情却一点进展都没有。”眼看着周围邻居大都签订了拆迁协议,拿到了安置费,程先生却只能在外自费租房,心里十分着急,他希望涉事相关各方,尤其是高新区管委会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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