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5个故意杀人犯今天被执行死刑

齐鲁晚报
关注11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奉命将张建强等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张建强,于2011年与被害人亓某某(女,殁年26岁)结婚,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2015年4月4日晚,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张建强持水果刀朝其胸腹部捅刺数下。亓某某跑出家门,张建强追上正在敲击邻居家大门求助的亓某某,朝其头面部、颈项部等处猛砍30余刀,亓因机体大量失血死亡。随后,张建强携带砍刀欲杀害亓某某的父母。张建强在亓父母家门口停留片刻后,放弃继续作案,驾车逃走。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张建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建强在亓某某受伤逃出家门并向邻居求救时又持砍刀追砍,将亓某某杀死后还企图杀害其父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张建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犯徐利利,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离异妇女郑某某姘居。2016年5月初,郑某某向徐利利提出分手,徐同意。后郑某某与被害人董某某(男,殁年37岁)交往,徐利利多次上门纠缠要求和郑某某恢复姘居关系,遭到拒绝。徐利利遂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董某某的想法。同月26日晚,徐利利携菜刀至郑某某租住处,在室内灭灯后,徐利利翻窗进入,朝在客厅床上睡觉的董某某连砍多刀后逃离现场。董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徐利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利利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徐利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抢劫、盗窃犯于帅,于2015年2月14日与李永建、马标(后二人系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共谋到被害人韩某某(男,殁年54岁)家盗窃。到达韩某某家附近后,于帅遂踩着李永建的肩膀翻墙入院,砸坏住房门窗玻璃,开门进屋,又持砖头、瓦片等砸打韩某某头部数下,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劫取现金8650元。后两人翻墙出院,与李永建乘车逃离。次日,于帅将所得赃款挥霍。2015年2月13日,罪犯于帅与李永建、马标共谋到济南市章丘区曹范镇南曹范村南的小果园中盗窃山羊,窃取被害人段某某圈养的山羊8只(价值7200元),后销赃得款2800元。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罪犯于帅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于帅伙同他人入户抢劫,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且其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抢劫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对其所犯数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撤销假释,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抢劫罪判处罪犯于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撤销假释,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济南中院还宣判另外两起恶性刑事犯罪:罪犯辛荣成为泄愤报复致2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辛荣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李鹏在公共场所实施强奸犯罪,用暴力手段致受害者死亡,还欲奸淫幼女(未遂),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强奸罪判处罪犯李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