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教训 多起渣土车致人死亡案例敲响安全出行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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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无线济南3月16日讯(记者 徐舟)近日,济南交警通报多起渣土车致人死亡案例,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安全出行的警钟!
超载渣土车拖带碾压电动车 致人死亡
2016年9月12日16时40分许,阮长海驾驶鲁AP026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滨河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滨河南路水屯桥南口向北右转弯时,遇赵慧驾驶“阿米尼”牌电动二轮车(车后乘坐于沛萱)沿滨河南路由东向西行驶,鲁AP0261号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前部与“阿米尼”牌电动二轮车左侧前部相撞,相撞后,“阿米尼”牌电动二轮车向右侧倒地,鲁AP0261号重型自卸货车继续向北右转的过程中,拖带碾压卷入货车车底的电动二轮车,并第二轴、第三轴左侧轮胎碾压卷入货车车底的赵慧,造成赵慧当场死亡,于沛萱受伤,两车损坏。

阮长海驾驶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且实载状态下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确定阮长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慧、于沛萱不承担该事故责任。
阮长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于2016年9月12日刑事立案,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9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渣土车路口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致人死亡
2016年9月13日22时40分许,李登东驾驶驾驶鲁AC5858号(城建号1693)“豪泺”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槐荫区南辛庄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南辛大街路口处右转弯时,遇徐成路驾驶“新的”牌电动二轮车沿槐荫区南辛庄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徐成路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登东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且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相比徐成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大,过错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确定李登东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成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登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于2016年10月28日刑事立案,2016年12月21日被依法取保候审,2017年2月9日移送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渣土车电动三轮车相撞 致一人死亡
2016年9月17日22时2分许,泮正杰驾驶鲁AC3588号(城建号3276)“豪泺”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槐荫区齐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岛路路口向西左转弯时,遇杨登玉驾驶“平安大运”牌电动三轮车沿齐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杨登玉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泮正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安全意识差,不注意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相比杨登玉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成所起作用较大,过错程度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确定泮正杰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登玉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泮正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于2016年10月14日刑事立案,2016年12月2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2017年2月7日移送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提醒驾驶员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上道路行驶时,精力集中,认真观察路面上的车辆和行人,保证行车安全;车辆转弯时要注意转弯盲区,认真观察,提前开启转向灯,减速缓慢转弯,注意让行直行的车辆和行人。
来源:无线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