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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死”徐玉玉的90后 能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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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岁的临沂姑娘徐玉玉尸骨未寒,来自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这是临沂市接连发生的至少3起电信诈骗学生案件中两名,两名学生受害人猝死。据今天下午的最新消息,徐玉玉遭电信诈骗案已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29岁,福建泉州人)等4人被抓获归案。

原标题:破案了!“骗死”徐玉玉的是6个人,至少4个90后!他们能判多少年?

18岁的临沂姑娘徐玉玉尸骨未寒,来自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这是临沂市接连发生的至少3起电信诈骗学生案件中两名,两名学生受害人猝死。据今天下午的最新消息,徐玉玉遭电信诈骗案已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29岁,福建泉州人)等4人被抓获归案。

令人唏嘘的是,被通缉的三人全是90后,基本是徐玉玉的同龄人!

既然徐玉玉受骗一案已经告破,那么窃取个人信息诈骗导致悲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们究竟能判几年?有可能判死刑吗?今天,爆三样(微信ID:sdbaosanyang)的样妹为你一一解答。

文 | 海蓝

微博上热门话题#诈骗电话害死大学生#的阅读数已高达7000多万,翻看网友们的评论,对骗子都是恨之入骨,纷纷表示要骗子一命换一命。

可是在现实中,如果是类似电信诈骗的案例,罪犯最高也就是无期徒刑,想以命抵命是不可能的。

《刑法》这么规定

爆三样(微信ID:sdbaosanyang)的样妹查阅《刑法》,在《刑法》第266条中规定了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几起案件中,诈骗的数额都没有超过一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对应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诈骗除了骗钱,还使受害人因为被骗导致心理负担过大而去世。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中提到:“诈骗公私财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所以诈骗犯的量刑可能会酌情从严惩处,能达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如果法官认定其情节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诈骗犯就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最高量刑。

  现实中判罚都较轻

不过现实中因为电信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并不多。有的即使涉案数额巨大也并未判处无期徒刑。比如2015年11月,广东茂名305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中,30名被告人分别以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5万元至3000元不等。

电信诈骗猖獗,泄露个人信息是罪魁祸首。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量刑标准,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在法院实际判例中,多数嫌疑人的判刑一般是在一年左右,有的甚至只是罚金。

样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查询,共找到132个结果,裁判年份为2016年的有112个。福建省的法律文书最多为42个,涉及山东的文书为6个。在法院实际判例中,多数嫌疑人的判刑一般是在一年左右,有的甚至只是罚金。

以2015年的一个案例为例,福建省安溪县林某某利用其持有的QQ通过互联网加入QQ群,非法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资料5112470条,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一年八个月相对来说是比较重的处罚了,而有些判决中考虑到自动认罪、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还赃款等因素从轻处罚,甚至缓刑。比如今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8月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高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判决不够重,使得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在乎触犯法律的后果及严重性。司法机关或许可以加大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让个人信息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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