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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病例近七成是尘肺病 男性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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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职业病危害逐渐成为威胁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的头号敌人,职业健康问题已成为社会越来越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烟台市疾控中心获悉,2015年我市共报告职业病病例232例。统计数据显示,主要的职业病为尘肺病(占68.1%)、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占10.3%)和慢性职业中毒(占6.9%)。其中尘肺病中以矽肺为主(占79.1%),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以噪声聋(95.8%)为主,职业中毒中以慢性苯中毒为主(占50.0%)。职业病分布的行业主要为有色金属行业、煤炭行业、机械行业等。男、女比例为27.4:1。

随着职业病危害逐渐成为威胁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的头号敌人,职业健康问题已成为社会越来越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烟台市疾控中心获悉,2015年我市共报告职业病病例232例。统计数据显示,主要的职业病为尘肺病(占68.1%)、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占10.3%)和慢性职业中毒(占6.9%)。其中尘肺病中以矽肺为主(占79.1%),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以噪声聋(95.8%)为主,职业中毒中以慢性苯中毒为主(占50.0%)。职业病分布的行业主要为有色金属行业、煤炭行业、机械行业等。男、女比例为27.4:1。

尘肺病每年均为居职业病首位

家住招远的王大叔今年56岁,前几年在煤矿打工。大约三四年前,王大叔感觉自己胸闷、胸疼,呼吸也变得急促和困难,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得了尘肺病。医生告诉他,常年的煤矿工作是造成他患上尘肺病的主要原因。王大叔说,自从患上了尘肺病,整个人相当于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现在就靠妻子在外面打零工赚钱。”王大叔在话语间隔的时候还需要喘上很大一口气,“呼吸在正常人看来很轻松就能做到的事,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种需要忍受的疼痛。 ”平时安安静静地坐着,感觉不是很明显,但只要走路、说话、做事就会觉得很累,喘不上气。

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据近七年的数据统计,我市职业病位居前三位的为尘肺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和慢性职业中毒。其中尘肺病每年均位居首位。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目前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种。由于尘肺病是不可逆的疾病,目前尚无治愈对策。尘肺病起病缓慢,一般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早期无明显症状,难以发现。随着病变进展,逐渐出现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并伴有喘息、咯血、全身乏力等症状。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使脱离了粉尘环境,部分患者病情仍可继续发展,且容易发生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慢性肺心病等并发症,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不仅要做好预防工作,还要对脱离接触高粉尘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后的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强

市民崔先生也差点成为职业病患者。“我以前在一家塑料厂打过工,那里的工作环境不是很好,我担心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做了一个月就不做了。”崔先生说,在塑料厂干活时,工厂不给发防护器具,也没有岗前培训,让他看了一会儿老工人是怎么做的,就叫他跟着干。

崔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这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及其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强的现状。记者了解到,按照正常程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在招工时,需先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看是否存在职业禁忌,再进行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培训,然后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应在合同中明确告知劳动者本工种存在哪些危害因素,对人身健康可能存在的一些不利影响、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等。

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等工作;劳动者应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这样才能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率。

职业病防治应当重视一级预防

“一级预防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疾控专家说,包括改进原材料和设备,使用低毒或无毒原材料和自动化设备;安装使用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加强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加强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告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就业前职业健康检查。二级预防包括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治疗,及早脱离职业有害因素,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是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应综合治疗,预防并发症,促进康复,延长生命,提高生命质量。

个人如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劳动者应去哪里进行职业病诊断?疾控专家表示,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具备的资料有: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资料由谁提供呢?专家表示,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原文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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