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罚款可网付 山东车管所业务搬到网上
原标题:交通违法罚款可以“网付”了
我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 网上开办18项业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于昨天上午10时上线试运行,三天试运行期间,平台将根据使用情况做相应的调试。试运行结束后将正式投入使用。市民通过这一网络平台,可以办理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和违法处理业务。个人处理交通违法也可以在网上缴纳罚款了。(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车管所业务搬到网上
平台主要分为7大板块:首页、业务办理、服务导航、公告公布、信息查询、APP下载、办事指南。首页页面下,又包括交管资讯、警示教育、信息公告、信息公布。此外还有“业务热点”,包括: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机动车选号号段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布、套牌案件联系表公布、驾驶人考试预约调整公布、驾驶人考试预约延长计划公布。还有:电子监控处理、预选机动车号牌、考试预约等项目。
平台开放办理三大业务: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违法处理业务,共分18个项目。记者发现,平台包含了实体车管所所具备的绝大部分业务功能。
网上可处理违法记录
目前,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期间平台已经开通的业务包括:用户窗口注册、考试预约、预选新号牌、驾驶证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机动车补领行驶证、换领行驶证、医院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变更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电子监控处理等。下一步还将开通手机APP,直接通过手机就可以上平台办理。
虽然处于试运行阶段,但仍可以在平台上处理违法记录并缴纳罚款。不过,昨天记者体验发现,由于平台在不断调试,目前在网上处理违法记录或缴纳罚款过程中,经常弹出错误的对话框。
据介绍,使用该平台首先要进行注册,包括个人注册和单位注册。其中个人注册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也可以通过车牌号来注册。注册后方的个人页面上,显示有个人驾驶证和车辆的信息。
通过该平台处理违法记录:属于当事人名下的所有车辆,都可以通过该平台来处理,但当事人通过平台处理其他人的车辆违法记录,每人最多只能处理三辆。
可为他人代缴纳罚款
记者体验发现,点击网上缴纳罚款,页面会显示一个公告信息,阅读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默认查询驾驶证号或者机动车为本人的罚款记录,如需替他人缴款可直接输入决定书编号查询。据介绍,目前青岛地区只有工商银行可以缴纳罚款,因此当事人需有工商银行的卡。
需要注意的是,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请于15日内使用该平台违法缴纳功能或至违法裁决地所指定银行缴款,逾期未缴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该平台可对所有山东省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非现场处理)缴款。该平台仅可使用开通网银的银联卡缴费。
对于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或缴款后交通违法记录未解除的,请向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更新不及时,请稍等待或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缴款凭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核实处理。如需缴款收据,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缴款信息至处理机关指定的银行营业厅打印。
17市交警业务全上线
为提升“互联网+”时代下公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省厅交管局自2015年10月启动了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截至2016年1月7日,全省17个市交警支队业务全部上线运行,为群众提供考试预约、交通违法处罚缴款、机动车选号、补牌补证、信息公告等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11.3万人,单位用户注册313个,办理机动车选号4039笔,考试预约2.7万笔,违法处罚2537笔,提交体检信息1146笔,公布告知信息11.4万条,发送各类提示短信48万条。
注意事项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1。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缴纳罚款
业务须知
选择缴款记录跳转支付平台
注意事项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1。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
新闻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