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以来查处“扫黄打非”案件1650余起
摘要: 27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去年以来,山东共查处各类“扫黄打非”违规违法案件1650余起,其中有10起案件引发较大的社会影响。27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去年以来,山东共查处各类“扫黄打非”违规违法案件1650余起,其中有10起案件引发较大的社会影响。
1、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非法出版案。2014年3月,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济南出版社出版的《时文来了》(1-5册)图书封面进行重新设计改版后出版发行。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时文来了》(1-5册)伍册,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2.丛某某、丛某非法经营报刊案。2013年8月,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丛某某、丛某经营的4个非法报刊批发窝点,收缴《军事参考》、《新防务》、《悦读周刊》等非法报刊30余种2万余份。经查,丛某某自2010年以来,分别从山西、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省市购入非法报刊,并向我省及东三省发行。2014年11月,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丛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丛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某某印刷公司印制非法医疗杂志案。经查,该公司非法印制《仁爱风尚》1000本、《玛丽》彩页3500张、《男友》彩页1000张。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给予该公司没收非法印刷品、罚款人民币5万元、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4.顾某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以来,顾某从互联网上购买网站(www.23gm.com)以及服务器并架设23数据(传奇一条龙)网站,购买重庆易游公司第三方支付软件并建立自己的支付平台网站www.1wpay.com,利用购买的网站、支付软件私自为客户建立传奇游戏私服网站,出卖各种传奇私服版本,为客户发布广告费以及为客户维护传奇游戏私服网站,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非法经营数额5.4万余元。2014年3月3日,邹城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经查,顾某2012年9月13日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六千元。
5.李某某、许某某侵犯著作权罪。2013年3、4月,李某某、许某某夫妻二人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印刷、装订机械,非法印刷装订中国计划出版社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等4种图书共1380册,涉案金额13.42万元 。2014年1月,章丘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6.李某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6月,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市场执法局在李某经营的音像制品店内查扣一批音像制品,经鉴定,在李某销售的音像制品中有708种3697张为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014年5月,淄川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7.矫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2013年7月,潍坊市文化执法局会同潍城区公安分局,对矫某某销售盗版书籍案进行查处,当场在其仓库内查获盗版图书5万多册。经查,自2011年以来,矫某某非法销售盗版图书50多万本,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2014年4月,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矫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王某某传播淫秽信息案。2014年3月,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发现“雨停58”等电影类网站传播淫秽影片120部。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了自2013年5月份开始,通过建立“雨停58”等电影网站,在网站“伦理电影”栏目中发布色情电影吸引网民点击赚取广告联盟广告费用的犯罪事实。2014年8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9.张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14年2月24日,公安民警将张某装在面包车上用于贩卖的368张光盘扣押,经鉴定,该368张光盘为淫秽物品。张某曾于2008年8月12日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0年9月1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1年5月9日刑满释放。鉴于张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2014年7月30日,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不得假释。
10.陈某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2013年6月,被告人陈某某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的手机维修部内,将从客户手机中复制的淫秽视频储存于电脑、U盘中,向他人复制并收取费用。经鉴定,被告人陈某某电脑中的53个淫秽视频、U盘中345个淫秽视频以及向客户任某甲手机中复制的44个淫秽视频,均属淫秽物品。2014年10月,高唐县人民法院以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