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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工作日中午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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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莱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4起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通报如下:

大众网济南3月16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莱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4起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通报如下:

1、莱城区苗山镇副镇长李翔宇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莱城区监察局给予李翔宇行政警告处分。

2、莱城区牛泉镇司法所所长卞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牛泉镇政府给予卞强行政警告处分。

3、莱城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副所长何新文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莱城区交通运输局给予何新文行政警告处分。

4、钢城区科技局农业社会科科长亓会兵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钢城区科技局给予亓会兵行政警告处分。

根据通报,下一步,对顶风而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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