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山东 要闻

“田长制”推出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

新浪山东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记者从 5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确保“田长制”顺利实施,激发基层田长工作积极性、提升田长工作效率,我市出台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等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发基层保护耕地热情,促进“田长制”真正落实落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淄自然资发〔2022〕21号),明确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乡镇(街道)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市级奖励资金,由区县政府按照不低于70%比例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受激励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70%以上的资金用于辖区内承担具体耕地保护任务、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让“田长制”工作突出的地区得到实惠。同时,奖励资金可用于“田长制”日常管理,促进“田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来源:淄博晚报)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