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来了

商讯
关注
为进一步刺激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淄博市商务局联合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开展“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在淄博市范围内发放第四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日-12月26日。
参加企业范围: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参与活动的零售企业。请参与活动企业协助交通银行做好金融便民服务,方便有需求的市民办理开卡、业务咨询等。
领取消费券范围:持有交通银行淄博地区借记卡持卡(一类户)客户的淄博市民及在淄市外人员。
二、活动方式
1、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以交通银行手机银行APP为平台,“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券包价值100元,内含50元支付券2张(满99元可用1张)。达标条件的客户登陆手机银行后,完成所有任务即可领取,活动期内先到先得。
2、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消费券以券包形式发放,累计发放1.5万份,活动期间每名客户仅可领取一次,以惠及更多市民。
活动期间,客户需在抢券前绑定微信或支付宝并完成两笔绑卡消费(不含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发红包);抢券时卡内资产达标一千元(及以上)。
3、消费券数量及使用规则:
(1)消费券券包价值100元,内含50元支付券2张(满99元可用1张);
(2)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3)每单消费99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4、发放规则:共发3批次,12月2日、9日、16日上午10点发放。
“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支付券可在有银联标识的指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店内消费时,通过展示手机银行付款码(路径:交通银行手机银行-首页-右上角“我的支付”-左上角“付款码”)付款,可获得规则内满减。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10天,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再次派发。
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达标客户可随时登陆交通银行手机银行APP中领取,先到先得。
三、核销原则
交通银行发放的政府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消费只能根据交通银行系统设定使用一种消费券。
(来源:淄博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