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有小区给业主发公共收益!你家发了吗?

商讯
关注现在烟台大部分小区都有不菲的公共收入,比如电梯间的广告、小区里的公共停车位、公共区域出租……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加起来一点也不少。
尤其是电梯广告,现在小区大多是电梯高层,很多人一进电梯就被花花绿绿的广告闪瞎了眼,卖房、美容、招聘……五花八门,一看就没少收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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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的共有部分(以下简称共有部分)可以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等,所产生的收益。
一般来说,小区内的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
利用住宅小区的围墙、小区出入口或大门、建筑物外立面、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经营收入;
将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用于车辆停放收取的场地使用费;
利用公共场地摆摊、引进自助售卖机或快递柜等收取的进场费;
对通信运营商设立的通信基站等设备所收取的占地费或场地费;
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场地用于租赁或经营产生的收入;
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后的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产生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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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某小区发放公共收益
昨天,网友晒出了烟台某小区“公共收益发放的通知”,通知显示,该小区2021年底剩余公共收益将发放给全体业主,每户70元整,收入来自小区公共部位广告、场地使用以及小区内临时停车费等。
对于小区内公共收益,烟台已有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时,民法典中也有关于这部分收入的明确规定。
但在很多业主看来这却是本“糊涂账”,不少人甚至对此“毫不知情”。因此当有小区公布收益去向,并给业主“分红”时,很多也都惊讶:居然真有这样的小区。
你们小区的公共收益,是否公示了?这些收益的去向你是否清楚?盈余的收益是否返还给了业主?欢迎登录烟台论坛,发表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想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