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发布

教育
关注日前,新浪山东从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了解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发布。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329。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学院是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地址: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院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 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 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本校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新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和实际执行。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公布的分 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类统考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 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 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196580、87196666
89637777、89638888
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38562
学院网址: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学院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