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精品案例研习会第二期成功举办
为了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到律师刑事辩护实践中,提高全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由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会研究会、德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刑事辩护精品案例研习会”第二期于2024年11月23日在山东省德州市举办。来自山东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和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的多位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和德州市的多名刑事辩护律师共计20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习会。
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主持开幕式。山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玉国出席并讲话,德州市司法局局长刘洪贵致辞。德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贾长群、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德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宋国华、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孙瑞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刑事辩护制度是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公民人身、财产乃至生命健康权益,关系到国家刑事司法权力的正当行使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刑事司法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包括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和律师在内法律人的时代使命。研习会聚焦律师办理的刑事辩护精品案例,从法学理论、司法实务和律师业务多个视角进行深入研讨,是提升刑事辩护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也将为刑事辩护制度提供丰富的理论滋养和宝贵的解决方案。会议强调,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刑事司法现代化;要加强刑辩理论与实务研究,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坚持职能协同发挥,搭建更广阔的业务交流提升平台。
本次研习会以刑事辩护精品案例主题分享、与谈人与谈、点评人点评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均主持,山东省律师协会监事杨秋兰、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邢波、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之虎和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顾广义作为主讲人做精品案例分享。多位与谈人围绕主讲人的案例并结合个人经办案例发表了见解。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黄士元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孙瑞玺进行了点评。
研习会第二阶段由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柳忠卫主持,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孟凡湖、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华忠、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向东、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璐做了刑事辩护精品案例分享,多位与谈人结合个人刑辩经验对分享案例发表意见,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孙杰和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传稿进行了点评。
研习会最后由胡常龙教授做总结发言。胡教授表示,本次案例研习会的主讲人、与谈人和点评人围绕案例就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本次研习会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各位发言人准备充分、思考深入、归结精准、条理清楚;2。案例涉及罪名多元、题材丰富、内容充实;3。与会嘉宾发言内容情、理、法相结合,实体与程序同等关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4。嘉宾们专业水准高、思辨能力强、实践问题把握准、证据运用能力强;5。真实反映了我省刑事辩护律师强烈的时代感、正义感和家国情怀。同时胡教授还指出,希望通过刑事辩护精品案例研习这种方式为从刑事辩护角度规范和完善我们国家的案例指导制度做出探索和贡献;要不断总结经验,实现研习会成果最大化;后续案例分享要注重理论提炼和证据分析,增强精品案例经验总结的深度和广度;案例研究要注重题材和研究角度的多样化、多元性。
刑事辩护精品案例研习会第二期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长龙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