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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贝春集团被追偿近3300万变为2650万:背后运作或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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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讯在为德州武城县一家企业担保3000万元银行借款后,古贝春集团被追偿3293.42万元。据裁判文书网披露,不久前,此3293.42万元最终变成了2650万元。不过背后的“运作”或涉违规。

  担保3000万借款被追偿

古贝春官网显示,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地处山东德州武城县,从一家地方酒企现已成长为全国纯粮食酒重点生产厂家,其爆品古贝春白版年销售额逾6亿元,古贝春品牌价值被权威机构评定为165.47亿元。

2019年3月22日,恒丰银行德州分行与武城当地企业中椒英潮辣业发展公司(下称“中椒英潮”)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椒英潮向该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

古贝春集团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最高额保证担保。

中椒英潮是辣椒产业链规模企业,主营辣椒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和快速消费品等。

古贝春集团缘何为中椒英潮提供担保,目前尚无公开信息。

2019年12月19日,恒丰银行德州分行把对中椒英潮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下称“山东省资管公司”)。

山东省资管公司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具备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经营资质。

最终,中椒英潮在借款期满后未能偿还借款,构成违约。截至2021年7月7日,中椒英潮拖欠恒丰银行德州分行本息共计32904170.66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利息232000元、罚息2550197.5元,复利121983.16元。

因中椒英潮无力偿还,古贝春集团承担担保责任被追偿。公开案件信息显示,2023年11月28日,古贝春集团被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金额3293.42万元,申请执行人为山东省资管公司。

古贝春集团一度因此被业界广泛关注。

古贝春关联方受让不良资产

变化出现在几天后的2023年12月1日。当天,中椒英潮相关债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信息中心挂牌,转让底价为2650万元。

成交信息则显示,该债权于2023年12月8日以起始价格2650万元被拍下,溢价率为0%。

今年3月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异议裁定书》显示了更详细的信息:2023年12月8日,山东省资管公司委托恒丰银行德州分行与武城县兴鲁酒类研发服务公司(下称“武城兴鲁公司”)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了武城兴鲁公司。

但诸多证据显示,武城兴鲁公司应为古贝春集团的关联方。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武城兴鲁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日,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为李国坤,监事兼股东为李洪波。

其中李国坤是古贝春集团的在职员工。古贝春集团官方报道显示,李国坤现任古贝春集团计划中心主任,曾任古贝春集团灌装车间副主任,2021年还曾获评“优秀党务工作者”。

李洪波也曾担任武城县古贝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古贝春集团曾全资控股河北古贝春酒销售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峰,该公司在2015年2月9日注销,在清算组备案信息中,李洪波是成员之一。

中国青年网还注意到,武城兴鲁公司登记联系电话为0534-6216536,公开检索发现,古贝春集团及其旗下五家公司都曾使用过该固定电话。

这意味着,古贝春集团被追偿的3293.42万元,兜兜转转变成了2650万元,古贝春省下近650万元。

有熟悉不良资产处置的业内人士表示,古贝春通过关联方接手不良资产涉嫌违规,这方面国家有明确规定。

2022年7月20日,财政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在第六条“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中,明确要求所处置的不良资产(包括银行初次转让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后续转让),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外,不得折价转让给该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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