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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第三大供应商龙之源卷入诉讼,亚星化学陷热能配套隐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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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600319.SH)为期三年多的搬迁仍在进行中,然而其“园区热源配套隐疾”却一直未能解决,目前该问题变得愈发严重起来。据悉,此事或与负责下营工业园区供热供汽的昌邑市龙之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源)陷入风波一事有关。

8月21日,记者从龙之源内部获悉,高管和创始人张建宁被卷入诉讼漩涡。日前,潍坊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张建宁、及其创办的龙之源及另一公司潍坊滨海新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热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建宁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

龙之源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来看,公司营运尚属正常,但前路未卜。据其透露,因2021年锅炉升级指标未获批准之故,龙之源供热锅炉曾被短暂关停,园区企业被迫停产停工。

搬迁隐疾

前不久,亚星化学临时股东大会几乎以全票通过了注册地搬迁的议案。生产工厂搬迁这一动作,亚星化学已经进行了三年多。

2019年9月,亚星化学收到潍坊市下发的搬迁通知,称公司生产厂区地处中心城区,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周边商铺密集、居民众多,潍坊市政府决定对公司位于寒亭区北海路以东、民主街以北的生产厂区实施搬迁关停,并严格落实2019年10月31日前关停的时序要求,确保完成任务。

此后,亚星化学表示,公司生产厂区将搬迁至潍坊市下辖的昌邑市下营工业园区,将在新厂区首先实施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由于彼时公司生产厂区已全面停产,亚星化学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被戴帽为ST亚星。

上述新厂区的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至2021年6月开始正式投产。在今年披露的2022年年报中,亚星化学透露,除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外,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项目也已建成投运。根据亚星化学在年报中的说法,2022年和2023年均为搬迁攻坚年。同时,今年公司将继续强力推进二期搬迁项目和新项目建设。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搬迁攻坚时,亚星化学在两份年报中均将“新厂区搬迁项目建设未能按计划达产达效的风险”列为管理层当年关注的两大风险点之一。

其中,亚星化学,反复提及几处细化风险点:“不排除在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调试开车阶段受到资金到位情况、园区热源配套进度、市场供需瞬息万变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延后或收入、效益增长迟滞的风险。”

供热难题

尽管只是一句带过,但记者了解到,亚星化学在年报中提到的“园区热源配套进度”之中确有隐情,与负责下营工业园区供热供汽的龙之源陷入风波一事有关。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龙之源注册于2012年1月。在此之前不久,张建宁与与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随后注册成立龙之源,投资建设了下营化工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而在更早之前的2009年,张建宁以北京京龙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昌邑市沿海经济发展区项目投资协议》,注册成立新源热力,投资建设了昌邑柳疃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记者了解到,新源热力与龙之源为两处化工产业园提供的产品主要为通过用煤生产出非民用水蒸汽,除冬季用于供暖外,还用于工业生产。

一位从事热力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热力公司的产品是蒸汽,用户基本都是工业企业用户,通过管网送到每个用户,按蒸汽计量表数结算,大部分用户生产产品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反应温度,蒸汽可以提供温度,通过热交换方式传热达到反应所需的环境温度。”因此,园区企业对于热力公司的需求并非只有冬季,并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2022年,因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亚星化学曾回复过上交所的问询函。在问询函中,监管要求亚星化学说明2021年度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亚星化学表示,由于2020年为公司停产搬迁期,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供应商基本为新增,但与公司停产搬迁之前相比,公司与大部分供应商均有合作。

根据披露,龙之源公司以1542.14万元交易金额成为2021年亚星化学的第三大供应商,供给产品为蒸汽,以管道输送至亚星化学。但实际上,从亚星化学公告搬迁的2019年到目前,龙之源公司一直处在漩涡之中。

2019年,因环保新政策,山东省要求淘汰35吨以下燃煤锅炉。新源热力与龙之源股东戴志杰告诉记者,企业开始自筹资金,向政府部门申请集中供热锅炉升级改造。不过,上述改造申请锅炉升级的指标并未获得批准。

“园区用热需求又不断增加,锅炉燃煤指标和环保排放指标都不够用,若继续生产就会发生超排违法,所以两家企业进行减产、减排。”戴志杰表示,当时园区用热企业受到影响。

“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0月31日,我们公司数十次递交锅炉升级申请,未获得政府方面的审理。2021年11月1日,新源热力和龙之源的供热锅炉被关停,园区企业因此被迫停产停工。”戴志杰告诉记者。2021年11月5日,昌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龙之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务必于2021年11月5日24点前恢复供汽。此情况下,龙之源公司按照政府要求恢复生产。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实际上,龙之源所导致的区热源配套进度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园区企业。由于配套问题,园区企业扩建受到影响。经查询,普洛药业、天宇股份、金晶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子公司即坐落在两家公司所覆盖的工业园区之中。

热力公司老板卷入漩涡

记者从龙之源处了解到,早在2019年11月,张建宁以及高管已被昌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3年6月21日,潍坊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张建宁创办的龙之源公司及新源热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李华忠等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虚增经营成本,为新源热力、龙之源及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偷逃税款。李华忠核算出需要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后,找人为上述三家公司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虚增成本的同时,以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进行了抵扣。

判决书显示,部分交易即由“现金煤”与正常交易构成。

“涉案的热力公司实际上是从上游公司购买煤炭后,将生产热力所需要的煤炭运回公司煤场,将超出生产热力需要部分直接在当地无票销售,属于销售煤炭不开票的行为,并非虚开行为。”8月19日,该案的被告律师向记者表示,购销合同中的煤炭是真实存在的,所有权也属于该热力公司,只是该公司没有将其运回煤场而已。”

据了解,上述不开票的煤炭在业内被称为“现金煤”。在交割“现金煤”时,以现金交割,不走公章、不开票。此前,中小煤矿面临关停,部分中小煤矿通过挂靠经营、低价竞争来生存,煤场进货出货不开票,同时,由于小买家众多,同时被认为难以查证,“现金煤”已成行业潜规则。

多位律师明确告诉记者,“现金煤”交易属于非法地带,而且由于使用现金交割,因此难以被认定。根据一审判决,上述有关“现金煤”的说法未被一审法院认可。目前相关方已发起上诉。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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