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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水饺疑似变质 济南女子食用后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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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崔艺凡

如今,社区团购可谓是“火爆”到“出圈”,社区团购店也像雨后春笋般出现。然而,社区团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近日,济南市民田女士通过小熊乐团购小程序购买水饺时就遇到了烦心事,她在食用水饺后出现了腹痛等身体不适症状。

团购小程序买水饺

食用之后身体不适

“因为上班比较忙,我就通过社区团购群里的小程序买了水饺,这样早上煮着吃也方便。”田女士介绍,那个小程序叫小熊乐团购,她于8月20日购买了五袋水饺,当时的秒杀价是17.5元。

“货到后我就打开一袋煮了,其中有一两个有明显的变质的味道,食用之后嘴麻、嘴苦、腹痛。”由于食用水饺后出现身体不适,田女士怀疑水饺已经变质,就把煮好的水饺都给扔了。

“现在家里还有四袋没有拆封的(水饺)。”此时,田女士才注意到自己所购买的水饺是“再回楼”顶鲜猪肉大葱水饺,一袋400克,包装袋上印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11月19日,保质期是12个月。

“我当时与对方讲,这个水饺放在冰箱里近一年了,怎么说都不算新鲜食品了。”田女士说,她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小熊乐团购团长,并建议厂家召回同一批次水饺。

然而,该社区团购的团长提出了一个田女士难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要么对方赔偿她50元,要么她自费给水饺进行食品安全鉴定。

后续问题谁来处理

平台称需联系厂家

对于社区团购“团长”的解决方案,田女士并不满意,就联系了小熊乐团购售后人员。

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熊乐团购售后人员称会把情况反馈给厂家,看厂家如何处理,“如果能直接让顾客满意,我们更好处理;如果他们给出的方案不能达到顾客的满意,我会再去找领导申请。”

对于赔偿的事情,该售后人员给出的意见是“让厂家赔付500元”。不过,田女士并不认同这种处理结果,她认为在协商过程中,小熊乐团购售后人员只是作为一个中间人在协调厂家与消费者。

在田女士看来,水饺是在小熊乐团购平台上购买的,后续的问题应该由平台处理。

“冷冻的东西从出厂到了我们这,然后从我们这配送,一直都是冷冻储存,配送过程中也会放冰块冷藏保鲜,所以说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小熊乐团购售后人员称,他们会对每个环节进行监管,查找具体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然后与顾客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对于联系厂家解决问题的事情,该售后人员称,作为经营方,小熊乐团担任的角色是“帮顾客争取最大的权益”,真正解决问题还由厂家负责。

律师说法:

既可向经营者索赔

也可向生产者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称,田女士可以拿上水饺去相关单位做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水饺确有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带着检测报告与购买水饺的发票凭证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因为水饺产生的治疗费和其它相关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甄恩阳称,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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