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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康通行卡有效期延长至14天 符合条件一律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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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发《关于加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强化人群分类健康管理,提高出行认证效率。

根据通知要求,原《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更名为《山东健康通行卡》,发放范围由复工复学人员扩大至所有有出行需求的人员;有效期由5天延长至14天,纸质卡与电子卡(码)具有同样效力;省内一卡通用,各地一律不得自行规定疫情期间的健康证明文书。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绿色码)的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一律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

健康通行卡(码)申请分为个人申报、大数据信息比对和社区(村)和单位审核签发三个步骤。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或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的应承担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提高办理效率,明确办理时限,申请人线下办理的,社区(村)或单位原则上应即时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不得超过6小时。线上申请办理的,社区(村)或单位应在工作时间6小时内完成审核签发,超时未签发且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次日18时前系统将自动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因延迟未审核导致的责任由出行人员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承担。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增加体检、备案等附设条件。用人单位向驻地社区(村)申请签发授权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社区(村)必须明确至少一位签发人员进行线上注册,及时核签。申请人申报信息完整但签发人员不了解情况的,签发人员应主动沟通核实申请人信息,不得因故拒绝办理。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地入鲁人员的健康管理。省外(含境外)入鲁人员应在抵达山东省境内第一时间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自觉进行隔离观察,每日更新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14天)满后,可发放或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办理效率,对无故推托、拒绝办理和不予认可的,查实后严肃追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健康山东服务号”公众号、“爱山东”APP的获取途径、健康通行卡办理投诉电话,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布社区(村)办理健康通行卡(码)的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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