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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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我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门诊诊查费不属于预交金范围,就诊前可根据所选医师等级预交诊查费。
(二)医生开具检查、药品、治疗等项目后,患者可通过诊间、自助设备、手机端或人工窗口进行门诊缴费。
(三)根据通知要求,对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口腔正畸、康复理疗、中医治疗、放化疗、门诊特病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可以保留门诊预交金。
由衷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534-2488216 0534-2488089
来源: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