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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成功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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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7日,博兴公安受理的首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成功办理。

“‘跨省通办’真是太方便了,不用回老家就给孩子办好了身份证,为我们解决大难题了!”杨女士开心地说。

11月27日,户籍地为河南省的杨女士带领女儿鲁某来到博兴县公安局曹王派出所户籍室,带孩子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这是博兴公安受理的首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经户籍民警询问了解到,鲁某系河南省人,现随母亲在博兴县曹王镇居住,因为没有办理身份证,她的出行、入学、就医等受到很大影响,若回到原籍办理十分不便。随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试点工作的启动,民警告知杨女士:“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

民警根据办理流程,现场为鲁某采集了人像、指纹信息,成功为鲁某办理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此次启动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和条件是:

受理范围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吉林、浙江、海南和贵州12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受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温 馨 提 示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醒,办理居民身份申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请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2。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3。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4。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5。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6。 可提前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办理。

来源:博兴政法 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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