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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农商银行因六项违法事实被罚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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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农商银行因六项违法事实被罚89万元,时任副行长王献伟被罚4.5万元

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因六项违法事实被处以89万元,此外,时任罗庄农商银行副行长王献伟也被处以4.5万元罚款。

据了解,罗庄农商银行的违法事实分别为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对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部分客户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副行长王献伟承担管理责任,同样被行政处罚。

近几年来,罗庄农商银行管理粗放,漏洞百出,“冒名贷款”问题丛出不穷,截止目前,2021年涉诉案件超过300起,案件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董事长李永森在2018年正式就任,之前曾在临沂沂南农村商业银行任职,是沂南农信社改制后的第一任董事长。

2021年,虽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加大了对银行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但是百万级大单却很少见,对高管的处罚也很罕见,罗庄农商银行的问题,是临沂农信系统近几年来粗放发展的一个缩影。

资料显示,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0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中段,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森。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从事贷记卡(公务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40处分支机构。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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