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保护野生动植物 共享生态文明
近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将健全机构、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全面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野生动物救助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防止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到破坏和大案要案等现象发生。
加强栖息地保护 清查陆生野生动物底数
栖息地是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根据《意见》,我市将不断强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迁徙物种停歇地、物种多样性丰富地区等区域保护管理,防止陆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被割裂和破碎化。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我市将制定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专项规划措施,及时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突出加强就地保护,科学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为准确掌握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利用底数,有效监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我市将在全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利用底数清查工作,将人工繁育及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登记造册,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资源档案,全面掌握人工繁育种类、种群数量、饲养场所、经营利用等状况。据悉,目前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种类有梅花鹿、鹦鹉、水貂、狐狸、黑斑蛙等20余种,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企业112个。
我市将科学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野生植物培育利用。通过政策扶持、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合理开发利用等措施引导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科学规范办证流程,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完成繁育场所必备条件初步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体系 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高等植物84科241属356种,其中银杏、水杉为国家Ⅰ级保护植物;中华结缕草、野大豆、莲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芡实等为山东省重点保护植物。全市野生脊椎动物共有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五大类35目80科近340种,其中湿地鸟类17目47科227种。
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我市将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站点监测、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水平。并将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建立各级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救护网络,依法开展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同时,我市将加强对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行为的防范和执法监管,盯住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农家乐、花鸟市场、药材市场等违法加工、贩卖、销售、食用陆生野生动植物的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持续保持执法检査高压态势。而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在每年春季、秋冬季或候鸟迁徙期、繁殖期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
我市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特别是在源头、流通领域和经营利用环节切断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源的销赃运输渠道和利益链条,为陆生野生动植物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栖息生存环境。(东方圣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