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来了!

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19日正式实施。
车险改革内容:
(一)交强险:
一是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二是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二)商业险产品与条款:
一是增加商业车险产品体系;
二是优化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三是删减免责条款及免赔率;
四是提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
五是丰富车险服务保障。
(三)商业险费率与系数:
一是重新测算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二是下调附加费用率;
三是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四是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四)配套基础建设推进:
一是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二是推广电子保单制度;
三是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一、交强险
保障额度进一步提高,交强险总保额由12.2万元提高到20万。
责任限额 | 改革前 | 改革后 |
死亡伤残 | 1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 | 1万元 | 1.8万元 |
财产损失 | 0.2万元 | 0.2万元 |
总计 | 12.2万元 | 20万元 |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二、商业险
1、车损险保险责任扩大,消费者购买车损险可以获得更多保障。其中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自燃、盗抢、指定修理厂、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等7个保险责任消费者无需额外投保。
2、商业险责任限额提升。
商业三者 | 改革前 | 改革后 |
责任限额 | 5-500万 | 10-1000万 |
3、删除部分免责约定。保险责任扩展,消费者可理赔的范围更大。
原条款 | 改革后 |
5%-30%事故责任免赔率 | 取消了事故责任免赔率 |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属于免责范围 | 删除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易发生争议的免责条款 |
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 | 取消 |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免赔率 | 取消 |
4、新增附加险种。本次改革新增了部分附加险,保障范围多元化。新增了《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新增了减费条款,保险责任丰富化。新增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5、扩展了增值服务,保险服务多样化。首次将“道路救援、安全检测、代为送检、代为驾驶”增值服务纳入附加险。

三、增值服务
1、道路救援。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轮胎充气、更换轮胎;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车。
2、车辆安全检测。发动机检测、变速器检测、转向系统检测、底盘检测、轮胎检测、汽车电子系统检测、汽车玻璃、车内环境检测、蓄电池检测、车辆综合安全检测等10大项。
3、代为驾驶。提供单程30公里以内的短途代驾服务。
4、代为送检。保险人或受托人代车辆所有人进行车辆送检。
四、改革前后险种变化
主险:改革前主险共有4个,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全车盗抢保险;改革后主险减少为3个,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附加险:一共11个附加险(并入车损险5个,新增5个)。一是将5个附加险责任并入车损险主险责任,分别是: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坏、车损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率附加险;二是6个附加险依旧保留,分别是: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三是新增5个附加险,分别是:绝对免赔率特约险、车轮单独损失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其中:绝对免赔率特约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为2个少收保费的附加险。

五、疑问解答
1、改革后,是否可以将旧条款批改成新条款。
不可以。
2、投保情况及出险次数对商业险保费的影响有哪些?
出险次数和历年投保记录。
3、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由原来的“考虑上年出现次数来计算”调整为“3-5年投保记录和出现次数”。
4、哪些情况下无赔款优待系数为1.0,不上浮也不下浮。
新车、过户车、脱保、上年无保单
5、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
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来源: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