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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放管服改革“新10条”在滨州落地

齐鲁网6月2日讯 6月1日上午,滨州市民李先生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里,用不到20分钟时间完成了其名下两辆小型汽车的车牌互换,他也是滨州市第一个办理车辆牌照互换的市民。 据李先生介绍,买新车后重新选了号,但总觉的没有第一辆的车号顺,一直有换过来的想法。这不,“新十条”一出,一早就来了。

6月1日,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10条”措施在滨州市正式实施,为广大群众带来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的便利。

综合科科长李荣华介绍说:“李先生车辆牌照互换,是新举措实施后我们办理的第一笔业务。根据新举措的规定,现在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也就是说,只要两辆车属于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单位,两辆车的登记地都在同一个地方,都是蓝色牌照或都是黄色牌照,都属于非营运机动车,就可以互换车牌。市民仅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互换号牌机动车的登记证书便可办理车牌互换。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码。”

此外根据新规,为了满足车主的用号需求,为广大车主提供足够的缓冲、准备时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据统计,“新10条”实施首日,滨州支队车管部门共办理涉及“新10条”措施业务8笔,其中摩托车6年免检全国通检业务3笔,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后的新车注册登记业务3笔,使用原车号牌中的号牌号码互换业务1笔;办理了首笔变更考试地归档业务1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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